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欧爱铎
各地政府及监管机构应加强区域之间金融资源对接整合,引导金融资源、金融要素跨区域自由高效配置,培育统一、开放、有序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建立起区域金融业统一的组织领导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跨行政区域的业务发展模式,推进业务协同联动发展,异地业务协同营销、协同风控,在客户准入、授信评级、审批、信贷限额、支付体系等方面制定统一区域信贷政策,实现金融服务一体化,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金融需求。
(3)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区域产业升级及产业转移
立足于服务区域重点产业,打造适合于企业各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模式,增强专利、商标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能力,通过开展投贷联动、融资租赁、贸易融资、公司债等融资业务模式,综合运用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等产品,为不同企业的个性化融资需求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基本建设贷款、工程保函、产业基金以及参与PPP项目等方式为“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点区域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符合区域产业定位、前景好的产业园区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支持,助力区域产业转移。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民银智库。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