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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妇女运动史:在运动中,女性身份浮出地表(3)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CoCo

在梨花女大的带领下,韩国的其他大学在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相继成立各种女性研究课程。女性研究课程的受欢迎,直接推进在各个领域中以女性视角进行的研究。这些课程对于新一代男女大学生的性别意识的提升具有关键贡献,同时对于妇女运动和当时更广泛的社会文化对女性议题的认识的改变产生关键的影响。

韩国妇女运动史:在运动中,女性身份浮出地表

1991年的女工抗议

影响结果之一是许多议题得到从女性视角出发的重新审视,新一轮反性暴力的运动便是明显的例子。但是新的反性暴力运动开始将对女性的性暴力视作普通女性普遍面对的问题,而不再将其视作其他社会议题的从属。

在梨花女大女性研究的影响下,“韩国性暴力救助中心”(,Korea Sexual Violence Relief Center,或称为韩国性暴力咨询所,英译名为官方译名)于1991年成立,主要关注性暴力问题,为性暴力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运动方式推进社会文化变迁以及性暴力立法。在救助中心成立之初,性暴力一词在当时韩国社会仍然陌生,性还是当时社会言论之禁忌。

在韩国主流儒家意识形态的影响下,性暴力问题一直被忽视,甚至连“性暴力”的名称也不存在。性侵犯在儒家价值观中被看做是对女性贞洁的侵犯,直到1994年修改以前,性暴力在韩国法律中被归类为“贞洁犯罪”(Crimes concerning Chastity)。这意味着,强奸、性侵等性暴力犯罪所侵犯的并不是女性个人本身,而是女性的贞洁。所以获得法律保护的并非女性作为女性本身,而是其贞洁,这象征着女性对自己的身体不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在这样的意识形态下,女性受害者也会遭受双重伤害,不仅被性暴力侵害,而且女性还需要受到来自社会文化以及自身的压力,失去贞洁的女性被认为“有瑕疵”,“不再纯洁”,影响她们以后作为妻子、母亲的身位。

推动改变这种儒家传统观念,并且让反性暴力运动成为新一轮妇女运动核心的是1990年代初发生的两个案件:金富男案和金甫垠案。

1991年1月,30岁的金富男(,Kim Bu-nam)在经历过两次婚姻后回到儿时的故乡,用刀杀死了她的邻居。该邻居在金富男8岁时强奸了她,并且对她造成了长久的心理创伤,但她从没有说出这次事件。她最终决定杀死强奸者,并称自己杀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动物。(根据洛杉矶时报1991年的报道)

韩国妇女运动史:在运动中,女性身份浮出地表

韩国妇女运动史:在运动中,女性身份浮出地表

1992年,在经历其继父长达13年的性侵,并且在其男友金镇宽(,Kim Jin-kwan)求情未果后,当时仍是大学生的金甫垠(,Kim Bo-eun)和男友合谋杀死了她的继父。(根据韩国中央日报的报道)

两起案件在当时韩国社会引起巨大的反响,媒体也大力报道。性暴力在社会中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其中关键原因是,两起案件都涉及儿童受性侵,并且对受害者产生持续的巨大创伤。这在某种程度上破除了对性暴力的一些迷思,譬如认为受害者本身肯定做了某些错误的行为,诱发了对方的犯罪。同时,社会也见识到性暴力存在于普通人之间。在金富男案中,多个妇女团体,包括期间成立的“性暴力救助中心”,积极为金富男提供帮助,包括成立委员会为金富男提供法律援助,组织运动引起更多市民关注此案和性暴力本身。在金甫垠中,除了妇女团体为金甫垠和金镇宽提供法律援助以外,不少大学生团体组织起来,掀起校园里的反性暴力运动,并且直指家庭内部的性暴力行为。

最终,金富男被判监禁两年半,三年缓刑并进行心理治疗。金镇宽被判监禁五年,金甫垠被判监禁三年,五年缓刑。两起案件的辩护都采用了自卫杀人的策略。特别是金甫垠的审判中,获得了韩国历史是首个谋杀罪获缓刑的先例,判罚理由之一是防卫过当。这都意味着,受害者得到承认,性暴力是对受害者本人的侵犯,而不仅仅只是其所谓的贞洁。两起案件使得社会开始改变对性暴力的认识,性暴力不再是不能谈论的禁忌或者家庭琐事,而是女性长期面临的问题。而且一系列的妇女运动和学生运动使得社会开始意识到对性暴力受害者的支持的重要性。

反性暴力运动成为1990年代妇女运动的核心议题。反性暴力运动中,妇女团体在多个方面推动社会的改变。正如在上述两案中看到,很多妇女团体看到,使用法律为女性争取权益和保护是有效的方法,所以不少妇女团体开始为女性提供更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一方面,这让更多性暴力受害者获得救助和保护的机会。根据Jung的统计,从1991年成立之初到2010年,性暴力救助中心总共提供了44303宗法律咨询和援助,共收到66868个求助电话。另一方面,这也让“性暴力”一词得到认可,使得以往甚至无名可述的经历有了名称,受害者可以确认自己曾经受过的侵害。

除此之外,妇女团体还积极推动性暴力立法,修改以往不恰当的法律。在性暴力救助中心和韩国妇女热线的共同呼吁和推动下,韩国于1994年通过《性暴力犯罪处罚与受害者保护法案》,修改了以往将性犯罪定义为针对贞洁的犯罪,并且强调了对受害者的保护,以及提高庭审中对受害者证词的信任等等。

在法律方面以外,反性暴力运动的各个妇女团体也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破除传统思想中对性暴力的误解,例如破除将性暴力视作个人、私人事件。通过运动,妇女团体如性暴力救助中心旨在向社会指出,性暴力不仅仅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女性普遍要面对的“我们的问题”。在教育方面,妇女团体也与学术界合作,例如共同翻译出国外关于性暴力的著作,出版许多讨论如儿童性侵、约会强奸、性骚扰等议题的著作。(Jung,Practicing)。同时,妇女团体也开展一系列性教育项目,提高社会对性暴力和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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