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业绩比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增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率标准差
准差②
③ ④
2013.12.31-2014.12.31 8.90% 0.11% 5.99% 0.02% 2.91% 0.09%
2015.01.01-2015.12.31 28.10% 1.72% 4.82% 0.01% 23.28% 1.71%
2016.01.01-2016.12.31 -16.99% 1.80% 4.51% 0.01% -21.50% 1.79%
2017.01.01-2017.12.31 9.15% 0.82% 4.50% 0.01% 4.65% 0.81%
2018.01.01-2018.09.30 -16.53% 1.30% 3.37% 0.01% -19.90% 1.29%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