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311名职工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除了山东滕州辰龙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兜底安置了72人外,其他239人实现了自谋职业并就业。”邢台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他们按照政策规定,为符合援企稳岗的12家企业发放补贴9646.20万元,未发生一例个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产能坚决去,饭碗不能丢。我省始终把职工安置放在第一位,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要前提,统筹平衡去产能、保就业、防风险的关系,确保职工有安置、社会可承受、民生有保障。
从省人社厅获悉,2018年,全省安置职工18318人,为161家去产能治污染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5.85亿元,为5.29万名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0.83亿元。
在安置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去产能企业职工的基础上,我省将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政策范围扩大到焦炭、火电行业。省市县均成立了职工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企业制定并落实职工安置方案,通过企业内部退养一批、转岗培训消化一批、企业转型安置一批、自主创业带动一批、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一批等渠道予以安置,切实做到职工安置方案不落实不拆除、社会稳定风险不消除不拆除。
在去产能中,由于限产、停产、重组等原因,产能过剩企业面临不同程度的经营困难。对此,我省积极化解去产能中的债务风险,依法保护企业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针对企业债务规模大、债权债务复杂、处置难度大的情况,我省对整体退出的企业在土地调规、职工培训、债务处置、新业态发展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政策支持。在下达国家奖补资金专项用于职工安置的同时,2016年至2018年,省级预算安排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奖补资金20.8亿元、煤炭奖补资金1.99亿元,允许企业在安置好职工的前提下,用于债务化解和资产损失补偿。 (记者 米彦泽 潘文静 见习记者 苑立立 曹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