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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一唱一和捣乱香港,被外交部抽耳光,如何对付那些邪恶力量?(2)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CoCo

香港之乱,很大程度上源于司法体系独立且不是中国立场,这导致了香港出现了司法混乱,而这种混乱与社会的一些反国家、反民族力量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恶性循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占豪(微信公众号:占豪)认为,根子还在法官的产生机制上。一个小圈子的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就把整个香港的司法体系给把控了,而且还都是外国人,这种格局怎么可以?他们哪里会站在中国立场说话?

要解决这个问题,一定要在港督任命和立法会方面做体系完善。譬如,港府和立法会可以成立相关法务工作组,专门负责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法官推荐的监督与审查,同时完善法官免职制度,这样谁不是中国立场,直接就免了。

三、完善司法人员的培养认证体系。

香港司法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小圈子,是人才少、流动性不足、竞争性不足。怎么办?构建一套人才培养和认证体系出来,慢慢的把外国法官全部给剔除,这样都是香港人担任法官,像你抓他放这种事就会好多了。

四、编纂香港法典。

香港判案,案例很多时候就是西方法官找西方案例,这就存在有些可能适用性不好的问题。怎么办?根据过去香港的案例以及适合香港的案例,编纂香港大法典,让香港判案有自己的法典可依,而非今天英国明天澳大利亚的。

五、可以考虑成立香港特别法庭。

基本法二十三条迟迟无法立法,这已经危害到了国家安全和香港社会稳定。怎么办?其实,既然香港的“一国两制”都是由全国人大赋权的,那么在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无法立法的情况下,由全国人大通过一个《香港特别法案》,专门针对基本法二十三条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立法,然后在全国人大下边成立香港特区特别法院专门负责相关审判。如此一来,以后像涉及到基本法二十三条的内容,你香港不立法不管,人大就替你们管了。

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那些叛国、搞分裂等等非法活动的人,完全可以被单独拎出来由人大下辖的香港特区特别法院负责审判,直接越过香港法庭。

相信如果需要,国家还可以出台更多针对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等行为的措施。在中国治下的特区,怎么能脱离国家的治理?怎么能有人损害国家利益而不受任何惩罚?绝对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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