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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官方网站(2)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柯基

“连续12个月”是指任意连续的12个月,滚动计算;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投资者部分放弃中签股份也属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纳入放弃认购的次数统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新股认购被确认无效认购的,不纳入放弃认购的次数统计。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未足额缴款而被暂停6个月新股申购资格的,6个月后自动解锁,投资者无需到开户营业部履行相关手续。

12、投资者通过什么渠道可以查询自己是否进入“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投资者名单”?

答:对于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6个月内再进行新股申购的,申购日日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申购做无效处理,并向证券公司反馈该笔申购无效的原因(反馈代码:E26),无需证券公司进行前端控制〖虑到相关信息涉及投资者的信用记录,暂定不向市场推送投资者相关信息。下一步,深交所和中国结算将根据市场反馈研究确定具体处理方式。

13、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交收账户,T+4日主承销商扣除承销费用后将认购资金划至发行人,期间利息如何处理?

答: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自行协商确定。

14、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新股如何处理

答:放弃认购的新股和无效认购的新股都将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相关规定中止发行,或由承销商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配售给其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对于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按其他原则处理的新股,网上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应自行与发行人完成相关资金的划付,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据此完成相应股份的登记。

15、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衔接方面有何特别规定?

答:一是对于公开发行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

二是网上发行申购日与网下发行申购日为同一日。

三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前刊登网上、网下发行公告,按照既定比例安排网上网下发行。

四是对于拟安排网上网下发行数量回拨的,要求主承销商在T日当日通知深交所。

五是凡参与新股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该只新股的网上申购。

16、网上网下认购缴款不足70%而中止发行时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和网下投资者获配股份均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已缴认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重新启动询价和申购流程。

T+3日16:00后,主承销商统计网上网下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刊登中止发行公告,明确网上网下退款时间和方式及后续发行安排。

第二部分:关于《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1、本次业务规则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业务流程调整。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网下投资者T日申购但无需缴纳申购款,获配后T+2日再缴纳认购款。二是弃购股份的处理。因配售对象资金不足而被无效处理的股份可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相关规定中止发行,或由承销商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配售给其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2、新股发行改革后网下发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具体流程如下:

(1)初步询价前,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披露招股意向书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初步询价期间,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进行路演推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进行报价。

(3)T-2日,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4)T-1日,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披露发行公告。

(5)T日,网下投资者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T+1日,主承销商在深交所EIPO平台上传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7)T+2日,主承销商公告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效认购资金(不安排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8)T+3日,主承销商在深交所EIPO平台上传最终配售结果。

(9)T+4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划给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3、本次修改后,网下投资者参加初步询价的资格要求和持有市值要求是否发生了变化

答:未发生变化。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发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1、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进行审核及配号。网下投资者应于X-1日12:00前完成配售对象的登记备案及配号工作。

2、询价前办理好深交所EIPO平台数字证书并能正常登陆。

3、X-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市值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市值要求。

4、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报价条件,且在EIPO平台被主承销商选为“询价投资者”。

4、网下投资者获配后未足额缴款的,有哪些约束措施

答:网下投资者的资格管理和黑名单管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具体可参考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

5、网下投资者何时可通过何种途径获知自己的初步配售情况

答: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两种途径获知初步配售结果并根据自己的获配情况来缴纳新股认购资金:一是T+1日15:00后通过深交所EIPO平台查询;二是查询主承销商T+2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业务问答

 

一、网上发行业务问答
 

1.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明确了投资者应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缴纳申购款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二是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三是要求投资者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四是明确了由于投资者资金不足放弃认购的中签新股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2.本次修改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要求、市值计算规则及证券账户使用的相关规定是否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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