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在发展的基础上多办利民实事、多解民生难事,兜牢民生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长春市通过提升财政投入的普惠性,重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低收入群体帮扶和困难群体保障等问题,全面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
2018年,长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256元提高到了1513元。“两节”期间,长春市对城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家庭发放生活补助,共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2484.5万元,受益人群达8万户11万人。其中,为特困供养人员10189人发放509.45万元,为低保分类施保家庭39501户发放1975.05万元。困难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帮扶,切实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全面提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长春市积极研究出台政策,进一步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优质的医保服务:调整在职及退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市直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保待遇,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和中日联谊医院开辟就医绿色通道;将角膜移植术(人工角膜)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低自付”病种范围;职工医保参保患者异地就医支付比例提高到与在长春市就医支付比例相同的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医保参保患者,新增长期异地居住就医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开展异地居住离休人员健康体检,在异地居住的离休人员享受与在长离休老干部相同的体检待遇,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同时,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标准,全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增长8.27%,伤残津贴提高5.7%,护理费提高7.4%,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提高8.3%。
暖流之“暖”,暖的是民心,流入的是千家万户。长春“暖流计划”将持续升温,激发全市城乡居民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共同实现中国梦的干劲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