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依法依规,实施严管严控。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督查巡查,更加严格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决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决不允许已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决不允许对落后产能搞等量置换,决不允许违法违规建设新项目,确保产能应去尽去、应退尽退,对顶风违规违规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3.坚持标准倒逼,力促优化升级。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法规标准,通过质量引领、标准提升,倒逼产能退出,引导企业向优质高端发展。强化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等市场化手段,鼓励先进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去产能。坚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把产能减量置换过程作为优化升级的过程,实施创新驱动,加强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通过整合重组、改造升级、域外转移压减退出产能,推动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
4.坚持政策引导,推动转型发展。发挥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就业等政策激励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退出钢铁冶炼主业,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促进质量优质、存量优化,大力发展机械加工、金属制品和建筑用钢结构等耗钢产业,发展钢材加工配送、物流运输、设计研发、金融贸易等非钢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实现在破中立、在消中长。
(三)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我省钢铁产业发展实现“两减、两降、四提高”。
两减:钢铁产能减少,2018年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2019年压减退出1000万吨左右,2020年压减退出2000万吨左右,到2020年底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钢铁企业减少,2018年钢铁“僵尸企业”全部出清,钢铁冶炼厂点减至82个,企业减至63家,2019年钢铁冶炼厂点减至79个,企业减至62家,张家口、廊坊市钢铁产能全部退出,2020年钢铁冶炼厂点减至70个,企业减至60家左右。
两降:排放下降,到2020年,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水平全国领先,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或超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冶炼固体废弃物利用和处置率达到100%;能耗下降,吨钢综合能耗保持在570千克标准煤以下,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提高: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到2020年,前15家企业产能规模由2017年占全省的58.5%提高到90%以上;装备水平大幅提高,除特钢和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外,钢铁行业转炉全部提高到100吨及以上、高炉全部提高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中高端产品比重提高,钢铁中厚板、专用板占板材比重由2017年的48.5%提高到60%以上,普通低合金钢、合金钢比重由2017年的17.7%提高到20%以上;质量效益显著提高,高强、耐腐、耐候、长寿命等优质钢材品种和高附加值钢铁新材料比重增加,企业效益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产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
三、产能退出途径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健全完善市场法治行政等多维度、常态化去产能推进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通过落实计划、改造升级、减量置换、产能转移等途径,倒逼相对落后和无法达标产能加快退出,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确保2018年压减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到2020年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
(一)2018年压减钢铁产能任务安排意见
1.唐山压减钢铁产能500万吨。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2018年唐山市确保压减退出钢铁产能500万吨。目前,唐山市已初步落实压减退出炼钢产能500.25万吨,炼铁403.75万吨,其中:唐山清泉公司压减炼钢产能103万吨,新宝泰压减炼钢产能36.5万吨,华骏退出炼钢产能66万吨;燕钢公司压减炼铁产能53万吨(购买的邢台金丰球铁科技公司1座460立方米高炉产能),迁西津西压减炼铁产能29万吨;河北纵横丰南城市钢厂、迁西津西、丰南瑞丰、迁安九江线材4个减量置换项目退出炼钢产能294.75万吨、炼铁321.75万吨。
2.强化国企带头作用。河钢集团要带头压减产能,在已完成“十三五”压减任务的基础上,2018年按国家规定封停或拆除邯钢停产多年的1座1000立方米高炉,退出炼铁产能86万吨。
3.加快减量置换项目建设。严格按不低于1:1.25落实产能减量置换方案,加快推进重大结构调整项目,除唐山市的4个减量置换项目外,安丰钢铁、新兴铸管产能减量置换项目2018年建成投产,邢钢封停1座420立方米高炉用于企业搬迁减量置换,通过减量置换退出炼钢产能63万吨、炼铁83万吨。
4.推动廊坊市整体退出11家钢铁企业。在廊坊市已退出2家钢铁企业的基础上,推动廊坊洸远金属制品公司2018年底前实现整体退出,其产能全部列入当地压减计划或向省外转移,退出炼钢产能384万吨、炼铁产能354万吨。通过以上4种途径,加上2017年因个别企业产能退出时间较晚没来得及验收,无法计入当年任务的炼钢产能228万吨、炼铁234万吨,2018年预计全省压减退出炼钢产能1175.25万吨、炼铁1160.75万吨,能够实现压减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的目标(其中炼钢产能139.5万吨、炼铁82万吨可列入国家压减计划)。
(二)2019-2020年钢铁产能压减计划
1.推进“十三五”压减任务完成。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十三五”期间要压减炼钢产能4850万吨、炼铁4902万吨(不包括廊坊、保定、张家口全部退出产能),这是各地认账且必须完成的净压减任务。从目前情况看,2019-2020年各市至少压减炼钢产能347万吨、炼铁产能1054万吨,才能确保完成“十三五”去产能任务。其中:承德市压减炼钢产能253万吨、炼铁306万吨,邢台市压减炼钢产能48万吨、炼铁101万吨,邯郸市压减炼钢产能46万吨、炼铁184万吨,唐山市压减炼铁产能46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