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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8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2)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CoCo

6.对于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并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7.各专业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8.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方向)每年需单独缴纳校企合作技能培训费。酒店管理(空乘与礼仪)为4500元/年。互联网金融(金融大数据应用与分析)为5800元/年、财务管理(CIMA管理会计)为7000元/年、建筑设备工程技术(3D技术)为7000元/年。培训费应按渝价【2009】7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学校收取,单独开具税务发票,合作企业不得直接向学生收费。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填报,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自愿交纳培训费。

第十五条 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实行国家奖助贷制度

第十七条  助学保障

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3.重庆立信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在我校房地产金融系设立“立信奖学金”:按“立信奖学金”政策规定,奖励品学兼优的房地产金融系非一年级在校生可享受:一等立信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立信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立信奖学金1000元/人,奖励实行一等立信奖学金1人、二等立信奖学金3人、三等立信奖学金6人,每学年评奖一次。

4.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该企业员工培训大学设置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并与房地产管理系合作举办“北京金融街订单班”,设置“北京金融街励志奖学金”、“北京金融街进步奖学金”。订单班于大学二年级选拔,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励志奖学金”2000元/人,1名。“进步奖学金”1000 元/人,2名。大三年级赴北京金融街顶岗实习期间,评选“优秀实习生”奖励,500元/人,10名。

5.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与房地产建工系合作举办“拓达企业订单班”,设置“拓达企业奖学金”,品学兼优者可享受:“拓达企业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资助对象拓达订单班30%,每学年评奖一次。

6.建工系承办“冉湖茂”建筑图学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一等奖25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

7.我校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受奖面达20%,每学年评奖一次。

8.我校设立学校单项奖、优秀新生入学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家庭学生临时性资助、毕业生求职补贴、服兵役学费减免和退役学费资助。

9.提升学历和专业拓展奖励

(1)校内专科衔接本科学习,学生注册后奖励学生每生800元,在校期间顺利完成本科学习拿到本科毕业证每生奖励500元。

(2)鼓励学生专升本,被本科院校录取奖励每生500元。

(3)参加学校举办的工业机器人、VR技术、装配式建筑、大数据等培训项目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每生奖励300元。

10.出国(国际)培训奖励

(1)参加学校中德建筑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注册后奖励每生5000元。

(2)参加学校西班牙建筑科技专-本-硕培训项目,注册后奖励每生2000元。

(3)参加学校匈牙利工商管理专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注册后奖励每生2000元。

第十八条  重要声明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毛老师

投诉监督:023-61691811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3-61691898   61691895  61691897

行政复议:023-61691899

招生传真:023-61691896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fdcxy@163.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邮政编码:401331

第二十一条  本招生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已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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