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向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每年4000元的陪护补贴

  日前,南昌市印发实施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4月1日,南昌市召开《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南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南昌市计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0至7岁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实现所有0至7岁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非南昌市户籍但持有南昌市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可申请享受南昌市康复训练补助;0至7岁重点保障残疾儿童可享受7岁以内接受基本康复训练不限年限的全程救助,非重点保障残疾儿童可享受3年的基本康复训练救助。同时将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及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提高为2万元/年,并提供每年4000元的陪护补贴,有效地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

  非南昌户籍但持有南昌市居住证残疾儿童可申请康复训练补助

  根据该实施办法,南昌市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等作为重点保障救助对象。

  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意见》要求救助对象年龄为0—6岁,而南昌市《实施办法》规定为0—7岁,充分扩大救助年龄范围,将0-7岁处于康复黄金期的残疾儿童作为主要救助年龄段,不让残疾儿童错过最佳康复期,实现全市所有0-7岁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对非南昌市户籍但持有南昌市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可申请享受我市康复训练补助。

  非重点保障残疾儿童享受3年基本康复训练救助 可适当延长康复救助年限

  此外,在突出对重点保障救助对象实施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对非贫困家庭0-7岁残疾儿童也作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即0-7岁重点保障残疾儿童享受7岁以内接受基本康复训练不限年限的全程救助,非重点保障残疾儿童享受3年的基本康复训练救助。已享受3年基本康复训练救助的,经过评估确有救助价值的可适当延长康复救助年限。

  同时,提高了救助标准,原项目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及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1.2万元/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救助标准定为不低于1.5万元/年,而南昌市《实施办法》中规定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及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提高为2万元/年,体现了省会城市的作为。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增加救助内容,提高救助标准。

  简化救助对象申请审核流程 实现“最多跑一次”

  该实施办法将现有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不到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手术等康复服务内容作为主要救助内容,填补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白,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同时加强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共卫生服务、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的有效衔接,统筹整合政策资源;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救助对象需求与救助资源对接机制,简化申请审核流程,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 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由地方政府承担支出责任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县(区)政府要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细则,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此外,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由地方政府承担支出责任,经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纳入政府预算,落实康复救助资金及工作经费,市级财政对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给予适当补助;明确残联、财政、教育等8部门在康复救助经费保障、医保报销、残疾儿童需求调查、儿童身份信息核实、定点机构管理、服务价格监管、康复专业人员培养等重点工作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积极向残疾儿童拓展服务,让更多残疾儿童享有儿童福利机构的优质康复资源,此外,将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的救助年龄范围,努力实现8至16岁的残疾儿童也能得到政府的救助。(记者刘瑞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