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评论员观察)

  充分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评论员观察)

  无论是从地位作用来看,还是从实际贡献来说,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让中小企业的活力充分迸发,要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抓落实给中小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中小企业不仅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也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快推进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等六个方面,对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了23项具体意见。“含金量”充足的惠企政策,实实在在的支持举措,为中小企业送上了一份“大礼包”,让中小企业坚定了心无旁骛谋发展的信心。

  管理学上有个“隐形冠军理论”,指一个国家的出口贸易和经济持续发展,往往会得益于中小企业,尤其是在国际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却“籍籍无名”的中小企业。对于中国的中小企业,更有人形象地指出,“中小企业贡献了约50%的税收、60%的GDP、70%的技术创新、80%的就业,我国99%的市场主体都是中小企业。”无论是从地位作用来看,还是从实际贡献来说,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也正因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充分肯定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千方百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从在广东考察时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再到今年全国两会参加代表团审议时要求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高度关注的问题。这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正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体现,必将有利于纾解中小企业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

  让中小企业的活力充分迸发,首先就要解决实际问题。这次《指导意见》所针对的,都是中小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市场歧视是不少中小企业深感烦恼的问题。对此,《指导意见》不仅要求按照竞争中性原则,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更提出严格禁止各种刁难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问责追责。软性环境的营造,加之刚性制度的约束,为破解难题注入了动力。再比如,长期以来,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某地工商联曾统计,民营经济总量占当地GDP比重达到50.5%,但当地民营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不到银行贷款总额度1/3。融资困难、成本高企,让不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深感压力。正因此,《指导意见》专门把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单列出来,并从完善融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多方面提出务实举措,为中小企业纾解困难。

  如果说,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必不可少的阳光雨露,那么增强内生动力则是另一个重要因素。对很多中小企业而言,创新既是一个明显短板,也是发展的机遇所在。事实上,也只有解决创新能力不足这个关键问题,中小企业才能破茧成蝶、赢得未来。正因如此,《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并把“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只有不断创新,一个企业才能与时俱进、兴旺发达。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好政策能否给中小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关键还得看落实。贯彻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是一项事关长远的战略任务。以落实《指导意见》为抓手,既做好“雪中送炭”“雨中送伞”的帮扶工作,也多下“添柴加火”“添砖加瓦”的培育功夫,我们就一定能让中小企业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创造活力充分迸发。